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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武汉天街项目清算社会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6 09:03:34 来源: 武汉碧水集团

    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受武汉金敦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遴选中介机构对其开发的武汉天街项目进行清算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武汉天街项目是集写字楼、住宅和绿色购物商业街为一体的商住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总净用地面积34644㎡,总建筑面积17425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4600㎡(居住建筑面积46874㎡,商业建筑面积77726㎡)及地下建筑面积49650㎡。容积率3.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1%。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24-40层住宅楼,1栋28层SOHO公寓办公楼,1栋20层写字楼及底层3-5层商业裙楼,2层地下室,配建856个商住停车位和250个公共地下停车位。

    该项目开发时间2010年至2016年,总投资约15亿元。

    (二)遴选项目名称:项目清算会计服务

    (三)遴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清算工作拟在能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进行遴选,最终确定一家参与武汉天街项目的清算工作。具体需求如下。

    (1)简要技术要求:

    a、对清算结果和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以满足清算过程中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b、会计信息不但要满足债权人、所有者对企业财产清理、债务清偿、剩余资产分配过程了解的需要,而且也要满足清算委员会对清算费用、支出控制的需要。

    c、编制清算财务报告,应包括不限于以下报表: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清算债务表、财产分配表、清算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收支表等。

    (2)项目服务费预算:20万元

    (3)期限(服务期):40个日历天

    2.中介机构参加遴选的报价超过项目服务费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应房地产项目清算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并具有至少1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三)熟悉相关财经政策,了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四)有近三年(2016年3月-2019年3月)服务上市公司、在汉央企、省、市大中型国企及承担过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相关工作经验;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和服务质量优良;

    (六)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综合实力较强、企业诚信度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4:30 时 ~17:00 时)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座3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中介机构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⑵ 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不少于 10 人注册造价师及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⑶ 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是法人的,提供 2016、2017、2018年合格的财务评审报告;中介机构为其他组织的,可提供财务评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介机构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⑷ 中介机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⑸ 中介机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应体现招标资格要求的相关人员),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⑹ 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⑺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盖章的《联合体协议》;

    注:中介机构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获取招标文件。

    四、遴选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座3楼)。

    (二)截止时间:2019-3-17  上午11: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0日 共 5 天。

    六、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倪可

    电话:027-82825760  18071550847

    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件:遴选文件

     

    武汉金敦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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